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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5-08-01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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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9787568209892
  • 1
  • 389955
  • 平装
  • 2015-08-01
  • 100
作者简介
陈岳堂,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专家。近十年来主持参加国家级、省部(厅)级科研课题十余项,出版《非营利基金会信息披露质量评价及其治理研究》等专著教材3部,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行政管理》、《求索》等发表论文50余篇,获得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和厅级科研成果奖3项、优秀论文奖7项。熊亮,男,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领域研究,近年来主持参与省部(厅)级科研课题十项,参编教材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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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梳理和总结了作者在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价、激励、问责等机制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将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机制归纳为筹资机制、决策机制、供给方式、绩效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筹资机制主要从非营利组织筹资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拓宽筹资渠道进行研究,以解决非营利组织运行资金困难问题。决策机制认为决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分析过程,良好的决策机制可以使用有限的公共品资源以最大程度满足社区需求的关键。在供给方式上面对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多样性,非营利组织在提供社区公共产品上必然存在的诸多困境,迫切要求非营利组织必须根据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特征,采用与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方式以最大化地满足社区民众对的公共品的需求。绩效评价机制认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绩效评价意识已经初步形成但研究还不足,绩效评价标准和方法也仍有待完善,必须进一步营造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绩效评价氛围并加强绩效评价主体的能力建设。激励机制认为非营利组织的激励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是实施有效激励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完善激励机制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并采取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问责机制从近些年非营利组织不断暴露的一些与非营利组织公益精神和宗旨相悖的“公益腐败”问题进行研究,指出我国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由于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自我问责能力和问责意识缺乏存在问责主体缺位、问责程序缺失、问责内容模糊、问责结果缺乏效力等问题,在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问责经验的基础上可以从构建必要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提高非营利组织自律能力、强化问责主体问责、完善问责信息披露制度和评估体系以及营造非营利组织问责文化几个方面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品供给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