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节能监察法制建设
作者: 李仰哲
出版时间:2011-0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9787300131986
- 271818
- 2011-02
但是,我国目前节能监察工作的法律基础还十分薄弱。我国《节约能源法》并没有明确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而地方节能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权限来源也不尽一致。例如,某些地区采取授权形式,由地方法规、规章授权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被授权的节能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还有一些地区采取委托形式,以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委托合同等形式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受委托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以节能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节能监察、行使执法权;此外,还有个别地方没有明确授权或委托,节能监察机构仅为节能主管部门实施节能监察提供技术支持。
节能监察机构目前已成为推动节能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各级节能监察(监测)机构达到606家,其中省级32家,地市级227家,区县级347家,正式在编五千多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为国家节能政策措施的实施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在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监察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目前节能监察工作的法律基础还十分薄弱。我国《节约能源法》并没有明确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而地方节能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权限来源也不尽一致。例如,某些地区采取授权形式,由地方法规、规章授权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被授权的节能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还有一些地区采取委托形式,以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委托合同等形式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受委托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以节能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节能监察、行使执法权;此外,还有个别地方没有明确授权或委托,节能监察机构仅为节能主管部门实施节能监察提供技术支持。
《地方节能监察法制建设》基于这样的背景,对地方节能监察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进行了梳理,其中不仅包括地方节能法实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也包括节能监察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还有一些例如委托书、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以及年度节能监察计划或方案、专项节能监察计划等文件。希望能够为现阶段地方加强节能监察工作提供借鉴和帮助,并为完善节能监察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