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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978730006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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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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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
作者简介
约翰·R·塞尔,1932年出生,1959年于牛津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分校米尔斯心灵与语言哲学教授。主要著作有《言语行为》、《意向性》、《心灵、语言与社会》等。他坚持实在论的观点,发展了"意向性"概念与"意识"理论,对唯物论与二元论都有批评。因为在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上卓有建树,1977年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2004年获美国人文科学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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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对当代心灵哲学的唯物论传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批判,但是同时也反对二元论。作者提出:意识是主要的心智现象,它是内在的、定性的、主观的、第一人称本体论的,不能够还原为物理现象。但是正如液态是水的特征,意识也是大脑的神经生理过程的特征,因此和我们的科学世界观并没有冲突。本书还对意识、意向性、背景能力等概念进行了分析,为认知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目录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1 第二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23 第三章 与冲突规范的适用有关的制度 40 第四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65 第五章 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的法律适用 78 第六章 物权及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84